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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变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

迪盛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20-08-26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整合优化为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一,其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保税”“免税”“退税”及其他经批准或授权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
    广州海关积极发挥南沙独有的粤港澳大湾区、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三区”叠加优势,推动一系列的创新制度和创新项目落地发展,促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南沙区外贸进出口总值2137.8亿元人民币,逆势增长3.4%,占同期广州市外贸总值的21.4%;其中南沙保税港区进出口货值734.57亿元,同比增长14.46%,高于同期广东省、广州市进出口增速,充分显现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独特优势,为广州市外贸回稳向好做出了突出贡献。

    广州海关提前介入保税港区转型升级申请工作,主动对接地方口岸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跟进转型升级进度,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推动南沙保税港区顺利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在加快推进转型进程的同时,广州海关提前培育区内支柱产业,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做大做强新兴业态,积极打造跨境电商全国枢纽基地。叠加“先放行入区、后理货确认” “货物状态分类监管” “区内集中建包出区配送”等创新措施,解决企业进出区存在的各环节痛点难题,畅顺跨境电商通关全链条;依托智慧海关监管手段,实现进出区自动快速验放,提高通关效率。

    今年上半年,达能集团、美赞臣等跨国食品企业将全国分拨中心落户南沙,南沙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95.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4%;广药、广交等龙头药企也于近期入驻,上半年南沙进出口保税药材及药品5.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1倍;骏德集团、合捷供应链开展的红酒、糕点、肉类等保税食品分拨业务快速扩展,上半年南沙进出口保税酒类及饮料1.5亿元,同比增长41.2%,成为强有力的外贸增长点,提前打造综合保税区“物流分拨中心”。

    如今,南沙又迎来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新平台,今后可直接适用综合保税区的一揽子优惠政策,特别是去年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21项措施。

    南沙综合保税区获批后,将着力打造“五大中心”,企业可灵活运用相关政策。

    01
    统筹国内国际市场,打造加工制造中心
    一是积极稳妥地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二是释放企业产能。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

    02
    推动创新创业,打造研发设计中心
    一是促进研发创新。除禁止进境的外,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为研发从境外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区内使用的,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

    二是支持医疗设备研发。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的医疗器械用于研发、展示的,可不办理相关注册或备案手续。进入国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

    03
    推进贸易便利化,打造物流分拨中心
    一是试行汽车保税存储。允许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综合保税区内开展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等业务。

    二是促进文物回流。优化文物及文化艺术品从境外入区的管理,实施审批备案制,促进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在综合保税区存储、展示等。

    04
    延伸产业链条,打造检测维修中心
    一是开展检测维修。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

    二是支持再制造业。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再制造业务。

    05
    培育新动能新优势,打造销售服务中心
    主要包括促进租赁业态、跨境电商、服务外包、期货交割等业务。

    当前,南沙综合保税区正按照海关总署要求完善规划建设,争取早日通过验收。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落实国务院支持综合保税区21条措施,推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汽车保税存储、维修再制造等重要举措落地,培育综合保税区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竞争新优势,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来源:物流报(作者:sui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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